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皖民慈社字〔2022〕66号)文件精神,芜湖市民政局等七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民慈〔2023〕73号)。
《办法》在省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芜湖市社会企业定义、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培育措施、监督管理做了解释说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内容和要求,为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提供了指导依据。
对此,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相关试点工作安排及《办法》相关社会企业认定要求,芜湖市正式启动“社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本次认定由芜湖市民政局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能职责,统筹推进芜湖市社会企业培育发展管理工作,共同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具体实施评审认定、服务与评估工作由芜湖市民政局委托专业机构设立社会企业评审认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认定中心)承办。
具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依据《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民慈〔2023〕73号),芜湖市社会企业是指:
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和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
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
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
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法人主体。
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的对象应是:
登记注册、税收解缴、统计关系均在芜湖市的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原则上优先认定:
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和困难群体互帮互助企业;
慈善组织投资兴办的实体;
乡村振兴中带动脱贫群众较多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
申请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且连续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有具体明确的社会目标,内部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可行、财务制度健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受薪员工不少于3人的市场主体。
二、认定领域
本次社会企业认定工作将重点认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领域或服务项目:
就业援助、扶危济困、养老助老、助残救孤、妇女儿童成长发展等基本民生服务项目;
社区环境保护、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物业服务等居民生活服务项目;
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卫生科普、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项目;
面向农民的农业经济合作等乡村振兴项目;
以及开展碳中和、大气治理、污水处理、土地修复等环保项目。
三、认定流程
社会企业认定通道:
芜湖市社会企业服务平台官网
https://wuhu.csedaily.com/
社会企业认定流程:
(一)公告。市民政局通过媒体、网站等发布认定公告或通知,明确认定的具体条件、申请时间、提交的材料等。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认定中心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三)初步审查。根据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认定中心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申报机构进行初步信用核查。
(四)审查。认定中心采取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创始人访谈等方式对初步信用核查的机构进行审查。
(五)信用核查。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通过审查的机构进行信用核查。
(六)专家评审。认定中心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信用核查的机构进行专家评审。
(七)认定公示。认定中心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八)异议核查。认定中心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机构进行核查。
(九)评审认定公告。经上述流程后,由认定中心产生经公示无异议和经核查异议不属实的拟认定社会企业名单报芜湖市民政局审定后,发布社会企业认定名单公告。
四、时间安排
五、认定有效期及标准
在芜湖市登记注册、符合认定条件的法人单位(非政府类法人单位)可自愿参加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此次认定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社会企业应向认定中心申请复审。而对逾期未申请或经复审不合格的,则应停止使用芜湖市社会企业称号及专用标识,不再享受社会企业相关政策。
此外,本次芜湖市社会企业将实行两级认定制度。对初次参加评审并符合认定标准的机构,可被认定为社会企业。对申请复审且有效期内发展良好、规模化迅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芜湖市社会企业,可认定为金牌社会企业。
针对申请参与本次社会企业认定的法人单位,具体申请标准如下:
(一)基本指标(申报机构须符合以下全部基本指标)
使命目标: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有具体且明确的社会目标指向(符合16大领域,服务19类特定人群),且在公司或机构章程或相关材料中有明确表述。
注册信息:在芜湖市依法登记注册且连续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法人单位(非政府类法人单位)。
信用状况: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申报纳税。
经营管理:受薪员工不少于3人,财务制度健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内部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可行。
(二)量化指标
社会效益: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社会价值,能够明确阐释其项目年度受益人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员工保障、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数据和内容。
服务覆盖面:各类社会公共服务、帮扶相对弱势群体、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实现社会使命或创造社会价值的地域范围覆盖到本地层面。(党建工作,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情况作为重要认定指标)
收入来源:不少于30%的收入来源于商业收入(包含竞争性政府采购部分)。
利润分配与资产锁定:鼓励将全年税后利润的部分用于投入到支持社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指定的社区慈善基金、机构发展或用于其社会目标。在清算或解散时,在满足偿还所有的债务和责任后尚有剩余资产的,建议成员或股东按自愿原则将剩余财产赠与或转让给其它与本公司目标相似的社会企业、社区慈善基金、慈善组织。
六、服务支持
通过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且登记注册、税收解缴、统计关系均在芜湖市的,可享受以下基本权益及后续服务:
(一)放宽名称登记条件
支持认定为社会企业后在名称中使用“社会服务”等字样作为经营特点表述。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允许其以集群注册方式、住所申报方式办理企业登记。支持芜湖市社会企业在办公场所、网站平台以及产品包装上规范使用社会企业标识。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积极给予财税支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关注社会企业,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对科技型、农业创新型或现代服务业社会企业按政策给予支持。
(三)加大政府购买社会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力度
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以市场公平竞争方式参与政府采购。鼓励将社区居民有迫切需求、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领域的政府采购项目面向社会企业公开采购。
(四)加强社会企业党的建设
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建立党组织,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热心公益、注重创新、勇担使命的社会企业家队伍,发挥党员在社会企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党组织在社会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功能。
(五)人才支持
鼓励本地高校成立社会企业发展智库,根据社会企业不同需求,建立专业导师工作机制,提供政策讲解、党建工作、财务管理、风险评估、社会创业、营销等咨询和服务,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国际视野的社会企业家。鼓励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单位开展专项培训服务,提升社会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支持社会企业人才引进,并依法依规在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宣传推广
加大社会企业的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网站、公交、轨道交通公益广告位等广泛宣传社会企业。大力弘扬社会企业家精神,倡导商业向善,营造有利于社会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免责声明
(一)申报材料收集
申请机构需按照本手册的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如资料不符合申报规定或遗漏,将有工作人员联系申报人,补充资料。
* 评审认定服务中心将通过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服务平台网站的途径向申请机构收集申报材料,并通过邮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渠道核实情况。
* 申请机构同意认定服务中心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使用,自愿提供材料。
* 申报过后,出现申报材料遗漏的,认定服务中心将对申请机构进行说明情况并要求补充材料。
(二)申报材料用途及保密
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收集的申报材料将用于:
(1)申报参加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
(2)后期调研资料;
(3)确保申请机构递交申报材料时已了解申报材料的用途,认定中心均承诺将严格保密,同时不会将申报材料用于除以上用途以外的方面。
八、联系方式
在芜湖市民政局的指导下,芜湖市社会企业认定工作由深圳市社创星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实施。如果您对社会企业认定工作有任何建议、咨询或合作,请即刻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351216135/13652384914
联系邮箱:shechuangxing@ssicn.org
完整手册及相关认定申报模板,请前往芜湖市社会企业服务平台官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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